近日,绥宁县纪委对1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严肃查处。
年6月22日上午,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干部林某驾车途径洞口县又兰镇时,先是将3名行人撞伤,又因操作不当误踩油门,将在路上行走的5名行人撞倒,致使该5人当场死亡。案发当日,林某主动向洞口县公安局投案。
年11月25日,洞口县人民法院对林某作出如下判决:被告人林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、第三十四条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给予林某开除党籍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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